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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九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问题处理意见

颁布时间:2010/5/5 12:12:37

二00九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问题处理意见
 
一、企业外埠经营(有外埠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在当地代开发票时扣缴的部分企业所得税在国税汇算清缴时可否视为已缴税款的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企业所得税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39号)文件精神,企业外埠经营一律分两种情况处理:即不构成分支机构,由总机构汇总缴纳和构成分支机构按总分机构预缴。上述在当地扣缴的所得税,应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予以退回。
 
二、企业在租用的场地上建筑房屋能否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问题
可以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三、关于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抵免企业所得税时,一些性能参数等指标不好掌握的问题
此类问题,应由企业提供专业权威机构提供的证明文件或材料,鉴定的内容要与《优惠目录》的参数标准统计口径相一致。
 
四、企业的上级单位或本企业法人无偿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车辆,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是否可以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应与上级单位或本企业法人签订车辆使用协议,按市场公允价格,凭合法有效的凭证列支。
 
五、关于企业科研人员在研发过程中发生的招待费用,能否归集到研究开发费项下并享受加计扣除的问题
业务招待费属于交际应酬性质,不能对象化计入相关的研发项目成本费用当中。此外,企业应严格按照《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费用列支标准计算企业的研发费用,凡超出规定标准的费用一律不得计入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
 
六、关于军队空余房地产租赁使用票据是否属于合法有效票据的问题
凡是企业能够提供军队后勤部门针对相应空余房地产出具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证件的,可以凭军队空余房地产租赁使用票据列支。
 
七、企业员工的通讯、车改补贴等费用能否在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应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相关制度,原则按以下方法处理:凡此项费用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可按工资薪金列入相应的成本费用;否则,应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八、企业机打普通发票原件丢失能否凭对方开具发票的复印件列支问题
企业应取得开具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和开具方主管税务机关的证明,凭开具方的发票存根联或记账联的复印件列支。
 
九、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楼盘,由于遮挡附近居民采光,对挡光的居民给与经济补偿的费用如何列支的问题
企业可以凭当事双方签订的补偿协议、法院判决书以及取款签字等相关材料,可在税前列支。
 
十、民政福利企业退还的增值税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
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十一、人寿保险公司对业务代理人发生的佣金支出可否凭佣金计算单作为入帐凭证的问题。
人寿保险公司对业务代理人支付的劳务报酬如已按规定扣除了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并与业务代理人签订了合同,可以
凭佣金计算单税前列支。否则,予以调整。
 
十二、企业存货的变质损失,能否作为存货的正常损耗自行计算并在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
存货成批量的变质损失不能自行计算扣除,应报税务机关审批。
 
十三、企业为提升形象,统一为员工订做的服装,这部分费用可否税前列支问题
        由于工作需要,企业发生的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合理的服装费支出可以税前列支。
 
十四、企业在2009年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在2010年取得发票,在哪一年度列支的问题
企业在2009年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如在2009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取得发票可以计入2009年度之中,如在汇算期之后取得发票,应计入2010年度成本费用中。
 
十五、农村信用合作社企业职工的股金红利是否允许税前列支问题
不可以税前列支。
 
十六、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收入是否可以作为计算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收入不可以作为计算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应在实际销售时再按税法规定计算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十七、企业向退休人员发放的补助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为已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退休职工发放的补贴,不能在税前扣除。
 
十八、供暖企业取得一次性入网费确认收入的问题
供暖企业取得一次性入网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使用人应付一次性入网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使用人提前付款或未约定付款日期的,以实际收到一次性入网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十九、在建工程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如何列支问题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应计入开办费;在正常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与在建工程有关的业务招待费,计入管理费用。
 
二十、关于企业注销清算中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问题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清算所得税操作办法(试行)》第十条第三项规定报送“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确定资产公允价值的资产评估报告”,经研究决定,注销清算时企业账面净资产价值合计在10万元(含10万)以上的,需提供资产评估报告。对于账面净资产价值合计在10万元以下的企业,可不提供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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