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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地区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免税车辆车型的通知

财税[2010]123号 颁布时间:2010/12/31 12:12:07

关于调整部分地区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免税车辆车型的通知
财税[2010]123号
颁布时间:2010-12-31
发文单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河北、山西、辽宁、贵州、西藏、云南省(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局:
  现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0]78号)附件“‘十一五’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免税指标分配表”做相应调整,将流动服务车中车型为北汽陆霸BJ5030XSY21的车辆调整为北汽陆霸BJ5030XSY23和BJ5030XSY24(见附件),其他车型不变。调整车型免税指标的使用截止期限延长至2011年3月31日。
  附件: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免税车辆车型调整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O一O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免税车辆车型调整表
单位:辆
车型
 
地区
北汽陆霸
 
BJ5030XSY23
北汽陆霸
 
BJ5030XSY24
 
合计
河北
 
20
20
山西
 
69
69
辽宁
 
7
7
贵州
 
60
60
云南
 
62
62
西藏
36
 
36
合计
36
218
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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