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我们 税收法规 财政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筹划 税收专题 政策解读 在线答疑 同业交流 财税处理 轻松学税 自我测试 实用工具 休闲娱乐 联系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个人所得税-正文

关于2011年度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68号 颁布时间:2011/12/6 12:12:28

关于2011年度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68号

颁布时间:2011-12-6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现将2011年度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为奖励长期奋战在工作环境恶劣、生活条件艰苦的地质工作第一线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地质科技工作者,国土资源部根据《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章程》,经过专家初评、评奖委员会终评和社会公示,2011年共评出15位获奖者,每人奖金10万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关于国务院部委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对2011年度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获奖者(详见附件)个人所获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同时,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要求,对国土资源部和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会严格按照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章程和评奖办法,在以后年度评选出的上述奖项奖金收入,一律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直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无须报送审批;如果主办单位和评奖办法以后年度发生变化,主办单位应重新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核确认。

  特此公告。 

  附件:2011年度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获奖者名单(略)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上一篇:关于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友情链接
未经书面许可,严禁复制、转载本站任何内容或建立镜像
版权所有 抚顺顺阳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0 www.LnCt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箱:1316994765@qq.com  http://www.sycta.com.cn  公安机关备案号:21040202000186   备案号:辽ICP备10207793号-1 技术支持:沈阳同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