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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员工报销社会学历教育和在职学位教育费用可否列在职工教育经费中?

颁布时间:2012/1/24 12:12:13

    企业为员工报销社会学历教育和在职学位教育费用可否列在职工教育经费中?

    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范围,应当按照《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规定执行。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当由个人承担,不属于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开支范围,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以上解答仅代表本站观点,具体情况请向当地主管税务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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