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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房产局关于公布2005年上半年普通住房标准各级别区域成交均价测算结果的公告

颁布时间:2005/8/8 12:12:28

沈阳市房产局关于公布2005年上半年普通住房标准各级别区域成交均价测算结果的公告

文章类型:公告信息 文章加入时间:2005-08-08

    经市政府主管领导批准同意,现将我市2005年上半年普通住房标准各级别区域成交均价测算结果予以公布。全市按行政区域划分为三个级别:一级为市内五区;二级为浑南新区和其他开发区;三级为东陵、于洪、苏家屯、新城子四区(其他县、市自行测算确定)。各级别区域普通住房成交均价乘以1.44得出价格标准如下:


    一级:5680元/平方米;


    二级:5260元/平方米;


    三级:4500元/平方米。

沈阳市房产局

200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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