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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的土地承包或出租给个人或公司种菜,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颁布时间:2012/5/3 12:12:05

村里的土地承包或出租给个人或公司种菜,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问:村里的土地承包或出租给个人或公司种菜,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1994]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土地出租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82号)规定,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农村、农场将土地承包(出租)给个人或公司用于农业生产,收取的固定承包金(租金),免征营业税。据此,村里的土地承包或出租给个人或公司种菜,如符合上述文件规定,可享受营业税免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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