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我们 税收法规 财政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筹划 税收专题 政策解读 在线答疑 同业交流 财税处理 轻松学税 自我测试 实用工具 休闲娱乐 联系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税务-正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上海某公司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时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颁布时间:2012/10/28 12:12:19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上海某公司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时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问: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上海某公司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时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规定,现有增值税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按现行规定抵扣进项税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6号)规定,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输业服务,取得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入第八栏“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第八栏中的“金额”,按《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金额”栏数据填写。第八栏中的“税额”,《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栏为“11%”的,按《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栏数据填写;“税率”栏为其他情况的,按《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栏数据乘7%扣除率计算填写。

上一篇:从事代理服务的企业其作为营业成本的佣金、手续费支出,能否在税前据实扣除?
下一篇:中小信用机构的担保赔偿准备可否税前扣除?
友情链接
未经书面许可,严禁复制、转载本站任何内容或建立镜像
版权所有 抚顺顺阳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0 www.LnCt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箱:1316994765@qq.com  http://www.sycta.com.cn  公安机关备案号:21040202000186   备案号:辽ICP备10207793号-1 技术支持:沈阳同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