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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结果主义

颁布时间:2012/11/11 12:12:37

中国人的结果主义
 
    朋友是一家日企中国分公司的总经理,鉴于近年来中国房价高涨,他们公司决定对无房的员工给予房租补助。
 
    在日本,公司一般是直接与员工的房东签署补助协议,但在中国,由于房东与房客之间关系复杂。再加上员工常常跳槽,该公司采取的办法是,每月在工资之外,直接支付给员工一些现金作为租房补助。
 
    其中一位员工住在公司附近的公寓里,后来觉得付房租太浪费,就自己贷款把房子买了下来,然后用公司的租房补助来偿还购房贷款。后来,这件事被公司发现,我的朋友找这位员工谈话时说:“用公司的租房补助还自己的房贷,是违反公司规定的,公司决定停止你的租房补助。”
 
    从日本公司的逻辑来讲,由于你已经不再租房,支付给你租房补助就违反了公司意图,再加上住宅贷款扣除税等法律问题,公司做出处理决定是理所当然的。
 
    这位员工表示了不满:“我的做法确实违反了租房补助的本来意图,但是,我也确实住在那间公寓里啊,而且这是公司福利,怎么使用不是我的自由吗?关键是。我并没有给公司带来一分钱的损失啊。”听起来两方面似乎都有道理,也特别能体现中国人和日本人在思维方式上的差异:中国人看重结果,日本人在乎过程。
 
    再举一个例子。我的另一位好友是中国某大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他告诉我:“辩护律师在倾尽全力之后官司仍败诉的情况下,作为客户的日本企业和中国企业,对于我们的评价有180度的差异。”
 
    日本企业重视诉讼的过程,律师只要尽了全力。即使失败,也会照样说“谢谢关照”,并给出很高的评价。但对于中国企业来说,中间的过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一定要胜诉。因此,在中国的法律事务所里,最受客户追捧的是那些能够胜诉的律师。
 
    这位朋友对我说:“很多时候,胜诉的关键,并不是法律知识或解释能力,而是‘人脉’,也就是说,那些与法官和政府关系好的律师,才被认为是好律师。”
 
    听说,根据中国法律,盗窃1000元以下不构成盗窃罪,这也是很中国化的规定。也就是说,盗窃本身是错误行为,但是1000元以下在结果上不能说是对社会有损害,所以还算可以原谅,在日本,即使盗窃1日元也是盗窃罪。
 
    一方面。日本公司确实显得“死板”。比如在日本,大多数公司不允许员工在下班和休息时间做兼职。本来,休息时间不拿工资,干什么应该也是自由的;有不少人认为这干涉到了员工的私人生活。但另一方面,“结果主义”和“重视过程”的差异,也值得中国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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