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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企业开展无赔偿奖励业务如何计算营业额?

颁布时间:2013/1/22 17:47:13

保险企业开展无赔偿奖励业务如何计算营业额?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问:保险企业开展无赔偿奖励业务如何计算营业额?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保险企业开展无赔偿奖励业务的,以向投保人实际收取的保费为营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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