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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与身份证上的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颁布时间:2013/2/13 20:30:13

居住地与身份证上的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问:我取得了一笔偶然所得,发放所得的单位未代扣代缴,而且我的居住地与身份证上的户籍所在地也不一致。请问,我应该在哪里申报缴纳该项目的个人所得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规定,除文件规定的情形外,纳税人应当向取得所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因此,上述个人应该向取得所得的所在地地税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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