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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货方企业在一定时间内从销货方手中购买货物累计达到了一定数量,销货方给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如何开具专用发票?

颁布时间:2013/4/6 16:09:06

购货方企业在一定时间内从销货方手中购买货物累计达到了一定数量,销货方给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如何开具专用发票?

转自: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279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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