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我们 税收法规 财政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筹划 税收专题 政策解读 在线答疑 同业交流 财税处理 轻松学税 自我测试 实用工具 休闲娱乐 联系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税务-正文

房地产公司取得一块未拆迁的土地,支付给拆迁公司的拆迁劳务费,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颁布时间:2013/6/23 21:46:33

房地产公司取得一块未拆迁的土地,支付给拆迁公司的拆迁劳务费,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转自: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房地产公司取得一块未拆迁的土地,支付给拆迁公司的拆迁劳务费,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其中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因此,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自行实施拆迁的,其支付给拆迁公司的劳务费属于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应并入包括拆迁补偿费在内的各种补偿费中作为契税的计税依据。

上一篇:承租他人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由谁缴
下一篇:个人购买住房,契税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税率1%的优惠
友情链接
未经书面许可,严禁复制、转载本站任何内容或建立镜像
版权所有 抚顺顺阳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0 www.LnCt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箱:1316994765@qq.com  http://www.sycta.com.cn  公安机关备案号:21040202000186   备案号:辽ICP备10207793号-1 技术支持:沈阳同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