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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户主用拆迁补偿款重新购买住房,应如何计算缴纳契税?

颁布时间:2013/10/20 16:34:34

拆迁户主用拆迁补偿款重新购买住房,应如何计算缴纳契税?

转自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拆迁户主用拆迁补偿款重新购买住房,应如何计算缴纳契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规定,对城镇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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