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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只明确单位价格,没有明确数量和总金额的应税合同,如何计缴印花税?

颁布时间:2013/10/20 16:37:40

对只明确单位价格,没有明确数量和总金额的应税合同,如何计缴印花税?
 
转自: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对只明确单位价格,没有明确数量和总金额的应税合同,如何计缴印花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88﹞国税地字第025号)的规定,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的,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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