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审批设立税务师事务所工作规程
颁布时间:2009/9/1 12:12:15
辽宁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审批设立税务师事务所工作规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管理方式的通知》(国税办发[2009]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3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暂行办法>和<合伙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192号)规定,设立审批税务师事务所由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具体办理,现将设立审批相关的工作规程和需上报的相关材料公告如下:
税务师事务所目前在我省有两种形式,一种为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一种为合伙税务师事务所。
一、设立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的要求
(一)申请设立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的条件:
1.有3名以上发起人;
2.有10名以上专职从业人员,其中有5名以上执业注册税务师;
3.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电脑5台以上);
5.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设立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需要递交的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设立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申请报告(见附件1);
3.税务师事务所章程(草案);
4.发起人和出资人简历(见附件2)、及辽宁省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税务师事务所的出资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并进行了执业备案;第二,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并且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工作;第三,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税务师事务所的发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并进行了执业备案;第二,具有3年以上在税务师事务所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经验(执业备案3年以上)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第三,为税务师事务所的出资人;第四,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第五,年龄在65周岁以下;第六,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5.其他注册税务师身份证及辽宁省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复印件;
6.关于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选举文件;
7.出资人协议书(附公证机关证明);
8.出资证明(验资报告)及银行进账单复印件;
9.办公场所的产权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产权证复印件、租房协议书);
10.税务师事务所发起人最近三年的涉税鉴证报告复印件(每年2份);
11.税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如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执业质量控制制度,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等。
12.税务师事务所其他从业人员情况表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设立合伙税务师事务所的要求
(一)申请设立合伙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的条件:
1.有2名以上依法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人;
2.有6以上专职从业人员,其中有3名以上执业注册税务师;
3.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电脑3台以上);
5.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设立合伙税务师事务所需要递交的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设立合伙税务师事务所申请报告(见附件3);
3.合伙事务所章程;
4.合伙协议书(附公证机关证明);
税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并进行了执业备案;第二,具有3年以上在税务师事务所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经验(执业备案3年以上)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第三,为税务师事务所的出资人;第四,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第五,年龄在65周岁以下;第六,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5.合伙人简历表(见附件2)及注册税务师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6.其他注册税务师身份证及辽宁省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复印件;
7.关于执行合伙人的选举文件;
8.合伙人出资和个人财产的有效证明(出资验资报告);
9.办公场所的产权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产权证复印件、租房协议书);
10.事务所合伙人最近三年的涉税鉴证报告复印件(每年2份);
11.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如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执业质量控制制度,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等。
12.税务师事务所其他从业人员情况表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程序
(一)税务师事务所的发起人或合伙人,向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注税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按上述要求递交相关材料,申请人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无误”字样并由相关人员签字。
(二)注税管理中心负责审批的工作人员在收到齐全的申请材料后对照设立税务师事务所的条件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
(三)注税管理中心主任根据设立税务师事务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成立税务师事务所的发起人(合伙人)、出资人、注册税务师名单等,公示期为7天。
(四)在公示期内,如没有任何举报或虽有举报但经核实不影响税务师事务所设立的,由注税管理中心将新设所审核意见报省国、地税局审批。注税管理中心根据审批意见下达设立税务师事务所的批复文件,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附件1:设立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申请报告
附件2:税务师事务所发起人简历表
附件3:设立合伙税务师事务所申请报告
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
附件1:
设立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
申 请 报 告
所名:
地址: 省 (区/市) 市(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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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册 资 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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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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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从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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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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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
任
所
长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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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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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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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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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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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册证书编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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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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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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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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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起
人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资格证书编号 |
注册证书编号 |
从事代理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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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资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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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资格证书编号 |
注册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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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册
税
务
师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 历 |
资格证书编号 |
注册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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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部
机
构
设
置 |
部 门 名 称 |
基 本 职 能 |
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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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意
审
机
关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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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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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意
批
机
关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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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税务师事务所发起人简历表
事务所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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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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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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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片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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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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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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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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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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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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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事 档 案 存 放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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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执业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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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税务代理累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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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担任税务师事务所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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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合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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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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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资 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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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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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在其他单位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出审查意见)
负责人: 单位公章: |
本 人 简 历(税务代理工作简历要详细填写) |
起 止 年 月 |
在 何 地 区 何 单 位 |
任(兼)何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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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表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发起人(合伙人)、出资人填写。
附件3:
设立合伙税务师事务所
申 请 报 告
所名:
地址: 省(区/市) 市(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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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营 资 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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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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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从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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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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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
任
所
长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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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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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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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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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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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册证书编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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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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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 ;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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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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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伙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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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资格证书编号 |
注册证书编号 |
从事代理工作时间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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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册
税
务
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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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 历 |
资格证书编号 |
注册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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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部
机
构
设
置 |
部 门 名 称 |
基 本 职 能 |
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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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审
机
关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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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机
关
意
见 |
(盖 章)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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