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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时间:2014/6/30 19:53:15

商业保险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转自: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不得扣除。商业保险的种类较多,形式多样,功能也相对较为复杂和多样,企业为其投资者或者职工投保的特定商业保险,可能具有特殊的功能,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也是直接相关的,不宜一概规定不允许税前扣除。企业按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商业保险费,准予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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