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我们 税收法规 财政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筹划 税收专题 政策解读 在线答疑 同业交流 财税处理 轻松学税 自我测试 实用工具 休闲娱乐 联系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税务-正文

扶持小微企业有何优惠?

颁布时间:2014/7/1 20:10:30

扶持小微企业有何优惠?

转自: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答: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对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作出调整,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提高了减半征税小型微利企业的应税所得额上限,从原来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6万元提高至不超过10万元。


  新政调整后,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就分为两档:一档是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30万元之间的小微企业,减按20%征税;另一档是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再减按20%征税。


  此外,新政延长了优惠时间,执行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


  总局2014年第23号公告还将以往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核定征收企业也将纳入小型微利企业优惠范围,明确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包括采取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上一篇:符合小微企业条件了,需要提供哪些手续?
下一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友情链接
未经书面许可,严禁复制、转载本站任何内容或建立镜像
版权所有 抚顺顺阳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0 www.LnCt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箱:1316994765@qq.com  http://www.sycta.com.cn  公安机关备案号:21040202000186   备案号:辽ICP备10207793号-1 技术支持:沈阳同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