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我们 税收法规 财政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筹划 税收专题 政策解读 在线答疑 同业交流 财税处理 轻松学税 自我测试 实用工具 休闲娱乐 联系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税务-正文

外籍个人取得不满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如何计算应纳税额?

颁布时间:2014/7/1 20:35:28

外籍个人取得不满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如何计算应纳税额?

转自: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答: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由于在中国境内公司、企业、经济组织或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以及税收协定所说常设机构担任职务,或者由于受雇或履行合同而在中国境内从事工作而取得的工作薪金所得,凡应仅就不满一个月期间的工薪薪金所得申报纳税的,均应按全月工薪薪金所得计算实际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当月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实际在中国天数/当月天数


  如果属于上述情况的个人取得的是日工资薪金,应以日工资薪金乘以当月天数换算成月工资薪金后,按上述公式计算应纳税额。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义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48号)第六条“不满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款的计算”规定:


  属于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所述情况中的个人,凡应仅就不满一个月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纳税的,均应按全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实际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当月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实际在中国天数/当月天数


  如果属于上述情况的个人取得的是日工资薪金,应以日工资薪金乘以当月天数换成月工资薪金后,按上述公式计算应纳税额。

上一篇:企业购买装修的房屋装修费用是否作为契税的计税依据?
下一篇:房产原值中"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备"包括哪些?
友情链接
未经书面许可,严禁复制、转载本站任何内容或建立镜像
版权所有 抚顺顺阳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0 www.LnCt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箱:1316994765@qq.com  http://www.sycta.com.cn  公安机关备案号:21040202000186   备案号:辽ICP备10207793号-1 技术支持:沈阳同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