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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出台前 |
政策出台后 |
注册税务师定位 |
依据:《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116号) 法律级次:部门规章(没有立法)。 依据国办发[2007]73号规定,2012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清理规范职业资格第一批公告中已经将注册税务师认定为职业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
由于政府职能转变,根据三中全会简政放权的思想,对没有立法和行政法规支持的领域该交给市场的交给市场,该交给社会组织的交给社会组织。 由于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是部委规章设置的,本次调整取消相关部门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对符合条件的行业管理确有需要且涉及人数较多的职业,可报人社部批准后设置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本次调整进一步明确注册税务师不是准入类考试资格,而是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这是落实6月4日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议决定的内容之一。 |
注册税务师业务范围 |
由于没有立法,所以不存在法定业务。 主要从事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 涉税服务:没有准入门槛,谁都可以做。现在不但是律师、注册会计师在做涉税服务,还有诸多的中国税务咨询师、中国税收筹划师、税务风险评估师,还有中国注册管理税务师等等,还有各种名目的代理公司、咨询公司、财务公司,包括软件公司都在从事涉税服务。 涉税鉴证:同样不是法定业务,部门业务税务局指定需要注册税务师的报告。 |
寻求尽快立法,拟将《中国注册税务师条例》提请国务院列入2015年立法规划 明确其法定业务范围。 业务范围不会变,同样集中在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业务上。 |
社会认可度(注税税务师的地位) |
略低于注册会计师,高于职称等其他财会类职业资格 |
不变。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的人员超过10万,已经被各行业所熟悉和认可。 |
就业方向 |
(1)税务机关(某些税务机关提拔税务干部优先需要注册税务师) (2)事务所(包括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涉税业务等等) (3)企业及其他行业 |
(1)税务机关(通过注税(或税务师)考试的税务干部,可与注会,司法人才一样,进入各级税务机关人才库中。) (2)事务所(业务范围不变) (3)企业及其他行业(社会认可度不变) |
注册税务师考试 |
考试组织者: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组织 考试科目:《税法Ⅰ》、《税法Ⅱ》、《财务与会计》、《税收相关法律》、《税务代理实务》 考试时间:每年6月份 考试期限:3年内通过考试 |
考试组织者:拟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组织(类似注册会计师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考试) 考试科目:未有消息证明会发生变化,还按原5科准备 考试时间:预计2015年推迟到10-11月举行 考试期限:预计要求5年内通过考试 |
行业前景 |
中央组织部对“两新组织”中的新社会组织,批准成立了三个行业党委,这都是习近平同志分管党建时亲自批的:包括律师、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这三个行业都是高智能、技术密集、人才聚集的社会组织,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加强这些组织的党建工作,对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能力都会有很大的影响。(引自:李林军:注税行业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在推进税制改革的时代背景之下,税务方面的人才将大有作为。营改增的改革,以及接下来的房产税和个税改革,也必将为注册税务师行业带来更大的机遇,美国是3.2亿人口,其中1.28亿人是自主申报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而这些人当中几乎90%是需要代理的,我国一旦将按11类分项计算的个人所得税改为以家庭为单位的综合所得税,税务代理行业将需要更多的专业人才。税务代理的市场越来越大,注册会计师和律师都想要分一杯羹,那么作为税务方面的专业人才注册税务师更没有必要对自己的前景有所怀疑。 |
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应对 |
国发〔2014〕27号的出台并不意味着注册税务师考试或者行业将会取消,而仅仅体现一种国务院简政放权的精神,规范行政管理、明确监管措施、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行政监管和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主要目的是降低就业创业门槛、营造人才发展环境,激发市场创业主体的积极性。是这个行业进一步规范化发展的一个过程。 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延期和考试期限的放宽,同样不意味这考试难度的降低,考试期限由3年变更为5年,向注册会计师考试看齐,那么考试难度大家也要有着向注册会计师考试难度看齐的准备。尽早准备,全力备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