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我们 税收法规 财政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筹划 税收专题 政策解读 在线答疑 同业交流 财税处理 轻松学税 自我测试 实用工具 休闲娱乐 联系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企业所得税-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与澳门税务主管当局就两地税收安排条款内容进行确认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8号 颁布时间:2014/12/18 15:08:3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与澳门税务主管当局就两地税收安排条款内容进行确认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8号
 
    2014年6月,中国内地税务主管当局代表与澳门税务主管当局代表在澳门,就《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有关条款规定的理解及执行问题进行了磋商。双方税务主管当局代表分别于2014年9月23日和2014年10月20日通过换函对磋商中涉及的相关条款规定予以确认。现将确认内容公告如下:

  《安排》第十一条第三款所指的双方主管当局认同的机构: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指“澳门金融管理局”、“退休基金会”和“社会保障基金”;

  在内地,指“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2月18日

上一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下一篇:国家税务总局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
友情链接
未经书面许可,严禁复制、转载本站任何内容或建立镜像
版权所有 抚顺顺阳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0 www.LnCt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箱:1316994765@qq.com  http://www.sycta.com.cn  公安机关备案号:21040202000186   备案号:辽ICP备10207793号-1 技术支持:沈阳同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