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我们 税收法规 财政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筹划 税收专题 政策解读 在线答疑 同业交流 财税处理 轻松学税 自我测试 实用工具 休闲娱乐 联系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增值税-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9号 颁布时间:2014/12/15 15:09:4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9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此文废止。
 
    为配合消费税制度改革,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在增值税纳税申报其他资料中增加《部分产品销售统计表》(表式见附件),由从事轮胎、酒精、摩托车等产品生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填报。

  二、本公告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部分产品销售统计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2月15日

上一篇: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横琴、平潭开发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下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集装箱有关退(免)税问题的公告
友情链接
未经书面许可,严禁复制、转载本站任何内容或建立镜像
版权所有 抚顺顺阳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0 www.LnCt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箱:1316994765@qq.com  http://www.sycta.com.cn  公安机关备案号:21040202000186   备案号:辽ICP备10207793号-1 技术支持:沈阳同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