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我们 税收法规 财政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筹划 税收专题 政策解读 在线答疑 同业交流 财税处理 轻松学税 自我测试 实用工具 休闲娱乐 联系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税务-正文

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的成本费用,如何确定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的成本费用?

颁布时间:2014/12/27 16:29:07

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的成本费用,如何确定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的成本费用? 
 
转自: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日期:2014-9-28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 )第四条第(五)项规定,属于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的成本费用,应按清算项目可售建筑面积占多个项目可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计算确定清算项目的扣除金额。
 

上一篇:房地产企业转让部分在建项目时应如何缴纳营业税?
下一篇:企业食堂购买蔬菜,没有取得发票,是否可以凭食堂自制采购单据入账?
友情链接
未经书面许可,严禁复制、转载本站任何内容或建立镜像
版权所有 抚顺顺阳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0 www.LnCt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箱:1316994765@qq.com  http://www.sycta.com.cn  公安机关备案号:21040202000186   备案号:辽ICP备10207793号-1 技术支持:沈阳同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