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我们 税收法规 财政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筹划 税收专题 政策解读 在线答疑 同业交流 财税处理 轻松学税 自我测试 实用工具 休闲娱乐 联系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企业所得税-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瑞士联邦委员会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号 颁布时间:2015/1/6 20:29:1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瑞士联邦委员会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瑞士联邦委员会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及议定书已于2013年9月25日在北京正式签署。中瑞双方分别于2014年4月3日和2014年10月17日相互通知已完成该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所必需的各自国内法律程序。根据协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该协定及议定书自2014年11月15日起生效,并适用于2015年1月1日或以后取得的所得。


  上述协定及议定书文本已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1月6日

上一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和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下一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友情链接
未经书面许可,严禁复制、转载本站任何内容或建立镜像
版权所有 抚顺顺阳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0 www.LnCt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箱:1316994765@qq.com  http://www.sycta.com.cn  公安机关备案号:21040202000186   备案号:辽ICP备10207793号-1 技术支持:沈阳同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