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我们 税收法规 财政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筹划 税收专题 政策解读 在线答疑 同业交流 财税处理 轻松学税 自我测试 实用工具 休闲娱乐 联系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印花税-正文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财税〔2018〕50号 颁布时间:2018/5/3 20:44:21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财税〔2018〕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投资创业,现就减免营业账簿印花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5月3日

上一篇: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发布:证券交易印花税率保持不变 税率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下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
友情链接
未经书面许可,严禁复制、转载本站任何内容或建立镜像
版权所有 抚顺顺阳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0 www.LnCt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箱:1316994765@qq.com  http://www.sycta.com.cn  公安机关备案号:21040202000186   备案号:辽ICP备10207793号-1 技术支持:沈阳同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