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鉴证业务风险提示
颁布时间:2022/3/30 20:54:43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业务风险提示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当前会计师事务所鉴证业务开展的情况,经我会总结,提示以下业务风险点:
一、报表审计业务
(一)报表项目
⒈货币资金
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一是函证程序存在缺陷,主要表现为未对所有账户实施函证、未对函证过程保持控制、与函证控制相关的底稿编制不完整不规范、未关注回函中存在的异常、未关注回函不符事项等;二是对银行未达关注不足,相关审计程序不到位。
⒉往来款
应注意长期挂账、金额较大、形成原因及性质无法核查、不同主体款项抵销、关联方金额较大等情况;着重执行检查函证、期后回款测试、减值测试等审计程序,对关联方往来合理性、公允性进行验证;还应关注重分类调整。
⒊存货
审计程序不到位集中体现为,一是未实施监盘程序或实盘数与账面结存数额、盘点数额不一致等情况未实施进一步检查程序;二是未记录发出计价测试和其他核对结果;三是被审计单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估计发生变更,未执行相关审计程序。
⒋收入
审计程序不到位,通常表现在未检查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条件、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前后期是否一致;应关注周期性、偶然性的收入是否符合既定的收入确认原则、方法;检查销售合同时未关注异常条款、对交货日期、附加条件等影响收入确认条件的条款关注不到位;对合同变更的合理性、部分要素之间关系不合理、缺少质量标准基本要素、与不同客户签署的合同编号一致等异常情况未予以充分关注。
⒌在建工程
被审计单位代建的在建工程应予以关注并实施相关的审计程序;对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不到位的情况应予以关注。
⒍长期股权投资
应重点关注股权转让无商业实质、转让收益记为投资收益、回购溢价及管理费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将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其他应收款列示等情况,实施审计程序时,应获取组织架构图、相关章程、协议、股权交易协议、评估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对于存在的异常情况,应进一步实施审计程序确定款项投资及相关收益是否合理,是否涉及关联交易等问题。
(二)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
应重点关注以下十大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迹象:
⒈被审计单位、供应商或客户的地址一致或接近;
⒉公司刚成立就成为被审计单位的主要客户或供应商;
⒊合同条款过于简单,不同于一般法律合同;
⒋交易款项长拖不结,但被审计单位仍持续交易;
⒌将关联方公司转让给第三方,但未实际交割,或转让交割后,继续与受让方保持交易;
⒍频繁设立子公司但又不运营;
⒎某些子公司毛利率或净利润异常;
⒏个别子公司盈利,而其他子公司长期亏损;
⒐集团内交易的票据贴现,是否有真实交易背景;
⒑收购存在购销业务的子公司形成巨大的商誉。
(三)审计报告
对于企业长期亏损、资不抵债、主营业务收入明显偏低的,应对其持续经营能力进行综合分析,确无持续经营能力,需要考虑出具非标准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对于被审计单位规模小,未编制年度报告的,且审计结论的公允性未受重大影响的,除在底稿中记录审计人员关注了相关信息,附管理层出具的相关说明,还应在审计报告中的其他信息段“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后,注明管理层未编制年度报告。
(四)其他
应重点关注以贷款为目的、涉及招投标项目和国有企业的年报审计。银行对贷款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应收账款周转速度(次)等、毛利率等及现金流等指标要求较高;投标企业的资产总额、利润等指标的高低对是否中标有重大影响;国有企业通常涉及业绩考核,营业收入和利润“贴边”完成的。这些是报表舞弊的根源,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予以关注。
二、其他审计业务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专项审计
⒈业务承接
应当了解申报企业管理层诚信情况、知识产权来源、人员结构、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主要动机等相关信息。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⑴近三年企业税务申报系统中研发费用是否体现;
⑵近三年财务账簿及报表中研发费用是否体现;
⑶研发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资历。
⒉总收入及销售收入
应关注销售收入入账的完整性,销售合同签订、产品出库、发运和验收情况,或服务合同的执行情况,企业销售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制度等规定。
⒊研发费用
应重点关注研发费用金额的发生、与预算产生差异是否合理,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等关键指标是否接近或刚好达到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委托外部研发费用占比较高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并考虑利用专家工作。
(二)经济责任审计
随着我省纪委监委的强力介入,政府监管加强了对经济责任的审计和后期检查力度,经济责任审计风险较高,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⒈正确梳理和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相关文件,避免引用废止的文件;
⒉在业务约定书中要明确审计单位范围,涉及所属单位的要有具体名单,避免重大遗漏;
⒊审计意见应当只对审计事实进行客观表述,不应涉及对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及损失金额的认定和主观评价。
三、其他鉴证业务
(一)政府补助专项审计
政府补助专项审计业务直接涉及财政资金的拨付,风险高。
⒈业务承接
重点关注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确定业务约定事项、鉴证对象、相关标准、预期使用者的需求、责任方及可能对鉴证业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相关事项。
⒉业务约定书
要明确审计的基础是企业报送的相关资料,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和范围,防止审计责任被无限追溯。
⒊计划审计工作
应当按照适用准则的要求计划审计工作,形成审计计划工作底稿,并需要做出特殊的考虑。
⒋审计报告
该类报告有特定的使用目的和时效性,审计报告中应明确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责任,说明管理层编制明细表所依据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和具体的政府文件名称和文号,并对报告的使用进行限制性说明。
(二)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业务的投诉多,风险大,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充分考虑本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慎重承接,避免卷入案件纠纷;执业人员应精通司法诉讼中涉及的鉴证事项规范和操作的特征,熟悉司法诉讼相关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点关注证据搜集和整理,未经确认和超过时效的资料不得作为依据,避免主观判断;合理使用鉴定意见用词,不发表超出能力和委托范围的鉴定意见。
四、疫情防控的特殊考虑
远程审计受诸多条件的限制,目前还不能完全替代现场勘查。因疫情防控无法实施固定资产、存货、在建工程现场盘点和抽查会计凭证时,应考虑采取以下方式解决:一是通过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来解决;二是采取替代程序,如存货倒轧;三是聘用当地有审计经验的员工实施现场审计等。
五、其他
执行鉴证业务除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外,还应当关注相关的司法解释的应用。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