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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目录的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5号 颁布时间:2023/6/1 8:30:0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目录的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5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3-6-1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对税务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23523日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度第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目录》予以公布。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

2023年61


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目录

序号

制定机关

文件名称

文号和日期

废止原因

1

国家税务总局

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1998812日国税发〔1998126号公布,

20101129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3号确认,

2016529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0号修改,

2018615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修改。

不适应新个人所得税制,全文废止。

2

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违法案件公告办法

1998928日国税发〔1998156号公布,

20101129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3号确认,

2018615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修改。

已被新的税收规定替代,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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