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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为部分员工缴纳补充养老保险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颁布时间:2011/11/1 12:12:58

只为部分员工缴纳补充养老保险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财税[2009]2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该文件中强调的是全体员工,如果仅为部分员工缴纳补充言老保险或补充医疗保险费,是不允许在所得税前列支的。

    以上解答仅代表本站观点,具体情况请向当地主管税务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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