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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程序表-损益类

颁布时间:2011/11/19 12:12:23

审计程序表-损益类

主营业务收入

1.获取或编制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2.检查主营业务收入的分类是否准确,前后期是否一致。

3.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

(1)将本期的主营业务收入与上期的主营业务收入进行比较,分析产品销售的结构和价格变动是否异常,并分析异常变动的原因;

(2)计算本期重要产品的毛利率,与上期比较,检查是否存在异常,各期之间是否存在重大波动,查明原因;

(3)比较本期各月各类主营业务收入的波动情况,分析其变动趋势是否正常,是否符合被审计单位季节性、周期性的经营规律,查明异常现象和重大波动的原因;

(4)将本期重要产品的毛利率与同行业企业进行对比分析,检查是否存在异常;

(5)结合应交税金项目的审计,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估算全年收入,与实际收入金额比较。

4.检查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前后期是否一致;关注周期性、偶然性的收入是否符合既定的收入确认方法。检查有无特殊的销售行为,如委托代销、分期收款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销售、附有退回条件的销售、售后租回、售后回购、以旧换新、出口销售等,其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5.获取产品价格目录,抽查售价是否符合价格政策,并注意销售给关联方或关系密切的重要客户的产品价格是否合理,相互之间有无转移利润的现象。

6.抽取       张发货单,审查出库日期、品名、数量等是否与发票、销售合同、记账凭证等一致。

7.抽取         张记账凭证,审查入账日期、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是否与发票、发货单、销售合同等一致。

8.结合对应收账款的审计,选择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9.对于出口销售,应当将销售记录与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出口销售单据进行核对,必要时向海关函证。

10.实施对销售的截止测试:

(1) 通过测试资产负债表日前后        天且金额大于            的发货单据,与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进行核对;同时,从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选取在资产负债表日前后         天且金额大于          的凭证,与发货单据核对,以确定销售是否存在跨期现象;

(2)复核资产负债表日前后销售和发货水平,确定业务活动水平是否异常(如与正常水平相比),并考虑是否有必要追加截止测试程序;

(3)取得资产负债表日后所有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

(4)结合对资产负债表日应收账款的函证程序,检查有无未取得对方认可的大额销售。

11.检查以非本位币结算的主营业务收入的折算汇及折算金额是否正确。

12.存在销货退回的,结合原始销售凭证检查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13.检查销售折扣与折让:

(1)获取或编制折扣与折让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

(2)取得被审计单位有关折扣与折让的具体规定和其他文件资料,并抽查较大的折扣与折让发生额的授权批准情况,与实际执行情况进行核对,检查其是否经授权批准,是否合法、真实;

(3)销售折扣与折让是否及时足额提交对方,有无虚设中介、转移收入、私设账外“小金库”等情况;

(4)检查折扣与折让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14.标明关联方销售金额,执行关联方及其交易审计程序。

15.针对评估的舞弊风险对因素增加的审计程序,如:

(1)按月份或分部门从更细致的数据层面上实施分析程序;

(2)通过函证或更直接的沟通方式向被审计单位的客户证实销售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条款,以及是否存在附加协议;

(3)就审计期间的销售和发货情况,特别是异常交易。询问除财务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

(4)在期末或接近期末,现场观察被审计单位的销售及发货情况,同时实施适当的截止测试,关注被审计单位对退货情形的处理及会计记录;

(5)识别并分析异常的销售折扣,确认其是否得到批准;

(6)针对大宗或异常销售,就销售价格、付款方式、信用条件、凭证过程及合同其他条款分析其合理性。

16.检查主营业务收入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恰当列报。

 

主营业务成本

1.获取或编制主营业务成本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结合其他业务成本科目与营业成本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

2.比较本期与上期各月主营业务成本的波动趋势,并查明异常情况的原因;

3.检查主营业务成本的内容和计算方法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前后期是否一致。

4.编制生产成本与主营业务成本倒轧表,并与相关科目交叉索引。

5.抽查     月主营业务成本结转明细清单,比较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品种、规格、数量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口径是否一致。

6.针对主营业务成本中重大调整事项(如销售退回)、非常规项目,检查相关原始凭证以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7.结合期间费用的审计,判断被审计单位是否通过将应计入生产成本的支出计入期间费用,或将应计入期间费用的支出计入生产成本等手段调节生产成本,从而调节主营业务成本。

8.结合对主营业务收入和存货项目实施的截止测试,检查是否存在已发货并确定收入、但未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或未发货亦未确认收入、但已结转主营业务成本的情况。

9.针对评估的舞弊风险等因素增加的审计程序。

10.检查主营业务成本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恰当列报。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获取或编制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2.检查被审计单位获得税收减免或返还时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依据是否充分、合法和有效。

3.结合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科目的审计,复核其勾稽关系。

4.针对评估的舞弊风险等因素增加的审计程序。

5.检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恰当列报。

 

 

 

其他业务利润

1.获取或编制其他业务收入明细表,复核加计数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结合其他业务支出科目与其他业务利润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

2.检查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分析交易的实质,确定其是否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并检查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3.询问被审计单位废料处理情况,关注销售废料收入是否已按照规定进行了会计处理。

4.必要时,从其他业务收入明细账选取在资产负债表日前后    天且金额大于    的凭证,与发货单据核对,以确定其他业务收入是否存在跨期现象。

5.针对评估的舞弊风险等因素增加的审计程序。

6.获取或编制其他业务支出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结合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与其他业务利润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

7.与上期其他业务/支出比较,检查是否有重大波动,如有,应查明原因。

8.抽查其他业务支出的原始凭证,检查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9.结合对其他业务收入的截止测试,检查其他业务支出是否存在跨期。

10.针对评估的舞弊风险等因素增加的审计程序。

11.检查其他业务利润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恰当列报。

 

营业费用

1.获取或编制营业费用明细表:

(1)复核其加计数是否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2)将营业费用中的工资、折旧等与相关的资产、负债科目核对,检查其勾稽关系的合理性。

2.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

(1)计算分析各个月份营业费用总额及主要项目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并与上期进行比较,判断变动的合理性;

(2)计算分析各个月份营业费用中主要项目的发生额及占营业费用总额的比率,并与上期进行比较,判断其变动的合理性。

3.检查营业费用明细项目是否与被审计单位营业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以及专设的销售机构发生的各种费用有关。

4.检查销售佣金支出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如超过规定限额,是否按规定进行了纳税调整。

5.检查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支出是否合理,审批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如超过规定限额,是否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调整。

6.结合预计负债的审计,检查由产品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是否按确定的金额进行会计处理。

7.选择重要或异常的营业费用,检查营业费用各项目开支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开支内容是否与被审计单位的产品销售或专设销售机构的经费有关,计算是否正确,原始凭证是否合法,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8.抽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  天的   张凭证,实施截止测试,如存在异常迹象,应考虑是否有必要追加审计程序。

9.针对评估的舞弊风险等因素增加相应的审计程序。

10.检查营业费用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恰当的列报。

 

管理费用

1.获取或编制管理费用明细表,

(1)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及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2)将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无形资产摊销等项目与各有关账户进行核对,分析其勾稽关系的合理性,并作出相应记录。

2.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

(1)计算分析管理费用中各项目发生额及占费用总额的比率,将本期、上期管理费用各主要明细项目作比较分析,判断其变动的合理性;

(2)将管理费用实际金额与预算金额进行比较;

(3)比较本期各月份管理费用,对有重大波动和异常情况的项目应查明原因,必要时作适当处理。

3.检查管理费用明细项目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的核算内容与范围,结合成本费用的审计,检查是否存在费用分类错误。

4.检查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薪酬、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是否系经营管理中发生或应由公司统一负担,检查相关费用报销内部管理办法,是否有合法原始凭证支持。

5.查阅相关董事会及股东会议,检查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是否在合规范围内开支,是否有合法原始凭证支持。

6.查阅相关合同,检查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是否按合同规定支付。

7.检查诉讼费用是否有合法原始凭证支持。

8.检查业务招待费的支出是否合理,审批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如超过规定限额,是否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调整。

9.复核本期发生的矿产资源补偿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税费计算是否正确。

10.结合相关资产的检查,确认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是否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管理费用。

11.针对特殊行业,检查排污费等环保费用是否合理计提。

12.选择重要或异常的管理费用,检查费用的开支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计算是否正确,原始凭证是否合法,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13.抽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  天的  张凭证,实施截止性测试。如存在异常迹象,考虑是否有必要追加审计程序,对于重大跨期项目,应提请被审计单位作出必要调整。

14.针对评估的舞弊风险等因素增加的审计程序。

15.检查管理费用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恰当的列报。

 

 

 

财务费用

1.获取或编制财务费用明细表,复核其加计数是否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2.实质性分析程序:

(1)将本期财务费用各明细项目与上期进行对比,必要时比较本期各月份财务费用,如有重大波动和异常情况应追查原因;

(2)计算借款平均实际利率并同以前年度及市场平均利率相比较;

(3)根据借款平均余额、平均利率测算当期利息费用和应付利息,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比较;

(4)根据银行存款平均余额和存款平均利率复核利息收入。

3.检查财务费用明细项目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的核算内容与范围,是否划清财务费用与其他费用的界限。

4.检查利息支出:

(1)结合长短期借款审计,检查各项借款期末应计利息有无入账,财务费用中是否包括为购建或生产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

(2)审查现金折扣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3)结合长期应付款对项目的审计,针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购入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延(4)检查应收票据贴现息的计算与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关于资产。检查财务费用的金额是否正确;

(5)检查存在资产弃置费用义务的固定资产或油气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按期计算确定应负担的利息费用的金额是否正确;

(6)辞退工作在一年内实施完毕\补偿款项超过一年支付的辞退福利,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期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时计入财务费用的金额是否正确。

5.检查利息收入的原始凭证,特别应注意检查:

(1)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期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是否正确;

(2)从其他企业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取得的利息收入有否按规定计缴营业税;

6.检查汇兑损益的计算方法和所用汇率是否正确,前后期是否一致。

7.检查“财务费用––其他”项目的原始凭证。

8.抽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   )天的(    )张凭证,实施截止测试,若存在异常迹象,考虑是否有必要追加审计程序。

9.针对评估的舞弊风险等因素增加的审计程序。10.检查财务费用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恰当的列报。

 

 

投资收益

1. 获取或编制投资收益分类明细表:

(1) 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2) 检查非记账本位币投资收益的折算汇率及折算是否正确。

2.检查投资收益明细项目设置是否符合规定的核算内容。

3.结合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等的相关项目的审计, 验证确定投资收益的记录是否充分、准确。

4.结合投资等项目的审计,确定投资收益被记入正确的会计期间。

5.检查投资协议等文件,确定国外的投资收益汇回是否存在重大限制,若存在重大限制,应说明原因,并作出恰当披露。

6.针对评估的舞弊风险等因素增加的审计程序。

7.检查投资收益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恰当列报。

 

补贴收入

1.获取或编制补贴收入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与报表数、总账数及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2.逐项检查补贴收入是否具备主管财政机关或其他部门的补贴依据或拨款文件以及证明资料,并取证。

3.逐项复核补贴收入的性质、金额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1)对于按销量或工作量等和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检查其是否按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

(2)对于其他形式的补贴(包括退还的增值税),检查其是否于实际收到时计入补贴收入,有无提前或滞后确认,必要时提请被审计单位予以调整。

4.针对评估的舞弊风险等因素增加的审计程序。

5.检查补贴收入是否按照企业制度的规定恰当列报。

 

 

营业外收入

1.获取或编制营业外收入明细表,复核其加计数是否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2.检查营业外收入明细项目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的核算内容与范围,是否划清营业外收入与其他收入的界限。

3.结合相关非流动资产的审计,检查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是否在授权范围内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抽查相关原始凭证,审核其内容的真实性和依据的充分性,检查会计处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4.结合固定资产等相关资产的盘点及监盘资料,检查盘盈金额计算是否正确,是否获得必要审批程序,抽查相关原始凭证,审核其内容的真实性和依据的充分性,检查会计处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5.结合相关科目审计,检查其他营业外收入的入账金额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6.必要时,抽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     天的     张凭证,实施截止性测试。若存在异常迹象,考虑是否有必要追加审计程序。

7.针对评估的舞弊风险等因素增加的审计程序。

8.检查营业外收入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恰当列报。

 

营业外支出

1.获取或编制营业外支出明细表,复核其加计数是否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2.检查营业外支出明细项目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的核算内容与范围,是否划清营业外支出与其他费用的界限。

3.结合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等的审计,检查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的金额和有关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结合长期资产项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的审计,检查资产减值损失是否在授权范围内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并抽查相关原始凭证,审核内容的真实性和依据的充分性,检查会计处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5.结合债务重组的审计,检查债务重组损失的金额和有关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6.检查公益性捐赠支出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注意公益性捐赠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是否结转。检查公益救济性捐赠是否按税法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

7.对非常损失应详细检查有关资料、被审计单位实际损失和保险理赔情况及审批文件。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8.对因盘亏、毁损的资产发生的净损失,检查是否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处理,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9.结合预计负债的审计,对由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重组义务确认的预计负债,应取得担保合同、仲裁或法院判决书等,检查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是否适当,有关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10.检查非公益性捐赠支出、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支出、各种赞助费支出是否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是否进行了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

11.必要时,抽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    天的    张凭证,实施截止测试,如存在异常迹象,考虑是否有必要追加审计程序。

12.针对评估的舞弊风险等因素增加的审计程序。

13.检查营业外支出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恰当列报。

 

所得税

1.获取或编制所得税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2.根据审计结果和税法规定,核实当期的纳税调整事项,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结合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的审计,计算当期所得税,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存在税前可抵扣的亏损,应检查形成亏损的年份与金额,必要时,取得经税务机关审核的前5年应纳税所得额,以确定当期可抵扣亏损额。

3.检查当期直接冲减所得税费用的事项,依据是否充分,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针对评估的舞弊风险等因素增加的审计程序。

5.检查所得税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恰当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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