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流程
颁布时间:2012/6/12 12:12:24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流程
对于一般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货方凭购买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对于销货方提出申请的,可由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直接根据纳税人填报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货方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一一对应。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比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处理办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第二联交代开税务机关。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一式一份;
2、《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一式三份;
3、如果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如果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办理前请出示国税纳税磁卡。提供蓝字发票原件以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以上A4纸复印件均需要注明“此件由我公司提供,与原件相符”并在上面加盖公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经办人、负责人不需要填写。《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经办人填写并签名,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申请前请上网查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文的有关规定。申请提交7个工作日后可凭回执单到征收大厅行政许可窗口查询结果。
请先看模版再填表!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业发票申请单模版
No.国税机关填写
销售方 |
名 称 |
XXXXX |
购买方 |
名 称 |
XXXXXX |
税务登记代码 |
XXXXXXXXXXX |
税务登记代码 |
0XXXXXXXXX |
开具红 字专业发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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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劳务) 名 称 |
单 价 |
数 量 |
金 额 |
税 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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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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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
对应蓝字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情况:
已抵扣□ 如果发票已抵扣,在此栏打“√”;
未抵扣□ 如果发票未抵扣,在此栏打“√”,并填写以下内容。
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专业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对应蓝字专用发票密码区内打印的代码:发票左上角的系代码
号码:发票右上角的系号码
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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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明:我单位提供的《申请单》内容真实,否则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申请方经办人:经办人签名 申请方名称(印章):申请单位财务专用章
注意:如果是销售方申请的,就由销售方签名、盖章;如果是购买方申请的,就由购买方签名、盖章。
XX 年 XX 月 XX 日
注:本申请单一式两联;第一联,购买方留存;第二联,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模版
填开日期: 08 年 xx 月 xx日 NO.税务机关填写
销售方 |
名 称 |
XXXXX |
购买方 |
名 称 |
XXXXXX |
税务登记代码 |
XXXXXXXXXXX |
税务登记代码 |
0XXXXXXXXX |
开具红字发票内容 |
货物(劳务)
名称 |
单价 |
数量 |
金额 |
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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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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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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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
不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
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对应蓝字专用发票密码区内打印的代码:发票左上角的系代码
号码:发票右上角的系号码
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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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负责人: 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印章):
注:1.本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购买方送交销售方留存;第三联,购买方留存。
2.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
3.销售方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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