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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装在办公楼上的监控摄像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颁布时间:2013/3/17 20:38:10

企业安装在办公楼上的监控摄像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转自: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答:根据财税[2009]113号规定,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监控设备作为智能化楼宇设施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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