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优化注销税务登记
辽地税函〔2013〕71号 颁布时间:2013/3/29 11:35:52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优化注销税务登记
辽地税函〔2013〕71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含大连),绥中、昌图县地方税务局:
省局对县(区)局注销税务登记流程进行了优化完善,目前征管系统优化完善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注销税务登记流程优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范围
对查实和定率征收方式(包括简易注销登记)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注销税务登记流程进行修改,对注销检查流程进行了重新设定,调整后的流程见附件1。
二、实施时间
各地要从2013年4月1日起启用完善后的注销税务登记流程。
三、补充说明
考虑目前检查科人员配备和检查能力,此次完善后的注销税务登记流程,对注销检查权限可进行选择性设置,即注销登记流程支持县(市、区)局除综合部门外所有科(所)进行检查。各地应根据注销登记的复杂程度和特点,制定好好注销登记检查的分配原则,保证注销登记工作顺利实施。各地应及时总结新完善的注销税务登记流程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省局征管科技处反馈。
联系人:毕恒魁 024-23291044,62800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201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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