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我们 税收法规 财政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筹划 税收专题 政策解读 在线答疑 同业交流 财税处理 轻松学税 自我测试 实用工具 休闲娱乐 联系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税务-正文

居住满1年和居住满5年是如何计算的?

颁布时间:2013/8/15 17:19:38

居住满1年和居住满5年是如何计算的?

  居住满1年是指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所谓临时离境,是指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居住满5年,是指个人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满5年,即在连续5年中的每一纳税年度均居住满1年。

  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后,从第6年起的以后各年度中,凡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申报纳税;凡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则仍按非居民纳税人确定纳税义务。如该个人在第6年起以后的某一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不超过90日,可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确定纳税义务,并从再次居住满1年的年度起重新计算5年期限。

上一篇: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取得土地但尚未开发,能否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下一篇:旧房转让时采取评估价确认原值的方法,期间发生的评估费用,能否在计税时扣除?
友情链接
未经书面许可,严禁复制、转载本站任何内容或建立镜像
版权所有 抚顺顺阳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0 www.LnCt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箱:1316994765@qq.com  http://www.sycta.com.cn  公安机关备案号:21040202000186   备案号:辽ICP备10207793号-1 技术支持:沈阳同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