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我们 税收法规 财政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筹划 税收专题 政策解读 在线答疑 同业交流 财税处理 轻松学税 自我测试 实用工具 休闲娱乐 联系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实务-正文

土地收益金(土地增值费)

颁布时间:2013/11/1 21:48:51

土地收益金(土地增值费)

    1、定义

    土地收益金[1](土地增值费)指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转让)给第三者时,就其转让土地交易额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或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出租)给其他使用者时,就其所获得的租金收入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

    2、测算

    土地收益金的测算主要涉及以下因素:

    (1)土地用途不同:土地使用权按照用途主要分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等几大类,不同用途收费标准不一样;

    (2)房屋所处位置的土地级别不同,地价标准不同;

    (3)房屋所在楼层不同,地价标准也不同。

     因此,房屋面积一样,所缴纳的土地收益金可能会不一样。

    3、管理

    有下列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应按规定缴纳土地收益金:

    (1)将划拨或出让土地(包括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出租的;

    (2)将划拨土地用于有偿经营活动或出让土地改变用途的;

    (3)其他以营利为目的,将划拨土地进入市场进行商业活动的。

上一篇:行政机关
下一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和账面净值的区别
友情链接
未经书面许可,严禁复制、转载本站任何内容或建立镜像
版权所有 抚顺顺阳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0 www.LnCt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箱:1316994765@qq.com  http://www.sycta.com.cn  公安机关备案号:21040202000186   备案号:辽ICP备10207793号-1 技术支持:沈阳同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