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
颁布时间:2015/6/7 17:58:54
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也称行政机构、国家管理机关,通常简称“政府”,是国家机构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依法成立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的行政组织,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行政机关是各类机关中职能最复杂、机构设置最多、工作人员最多、规模最大的机关。按照管辖范围,行政机关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地方行政机关又可分为若干层次。我国从上到下分为国务院及省、市、县、乡镇共五级政府,各级政府还设置各种职能机构。
中央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它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统一领导全国各级行政机关的工作。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国务院的决策机制是国务院会议,分为全体会议、常务会议、总理办公会议。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国务院的主要职权共18项,由《宪法》规定。
国务院的机构按职能分为:(一)国务院办公厅,是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的机构;(二)国务院组成部门,即各部、委,人民银行、审计署;(三)国务院直属机构;(四)国务院特设直属机构,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五)国务院办事机构。其他还有: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地方行政机关包括四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其机构设置与中央行政机关基本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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