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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资产重组涉及营业税吗?

颁布时间:2014/6/30 20:32:30

纳税人资产重组涉及营业税吗?
 
转自: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1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本公告自2011年10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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