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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开企业在开发项目过程中没有发生贷款,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如何扣除开发费用?

颁布时间:2014/7/1 19:34:30

房开企业在开发项目过程中没有发生贷款,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如何扣除开发费用?
 
转自: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第三条规定:“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的,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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