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释义》(五)
颁布时间:2011/10/1 12:12: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释义》(五)
第五条 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以及使用范围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释义】 本条是关于对发票种类、联欢、内容及适用范围管理权限的规定。
本条是对原《办法》第5条修订后形成的,主要是将原办法中“国家税务总局“修订为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使修订后的发票管理办法对税务机关的称谓加规范。
划分发票种类是对发票进行分类管理的一种方法。可以从不同角度,按照不同的管理要求进行科学分类。票设置按照税种的不同可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普通发票按照填开方式的不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的有关规定,分为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和通用定额发票三大类。通用机打发票分为税控发票、网络开具发票和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人为千元版和百元版2种;通用定额发票按人民币等值以元为单位,工分为壹元、贰元、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共7种面额。具体分类如下。
一、通用机打发票
(一)税控发票
税源监控的关键在于完整、准确、及时、可靠、地采集和应用数据,税控收款机的应用正是满足了税源监控的需求。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开具发票是加强税源监控的重要手段,是遏制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的有力措施。凡从事商业零售、饮食业、娱乐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适合使用税控收款机开具行业,并具有一定规模和固定经营场所的纳税人,应使用税控收款机开具发票。
(二)网络开具要票
发票在线应用系统是以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为信托,以数据管税为核心,应用在线数据传输技术的实时开票系统,对纳税人发票的领购、开具、查询数据应用等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实现发票数据采集的实时性、唯一性和真实性,具有“在线开票、数字防伪、合面监控、查验便捷”的特点。它针对当前发票管理存在的问题,按照“信息管税”的思路,结合“税控”手段和技术,利用网络的普及,解决了发票数据不以及时采集、利用的问题,使税务机关及时掌握了纳税人的发票领、用、存和生产经营情况,强化了税源监控,为纳税评估等环节提供了真实可靠的数据。
(三)机打发票
税务机关有统一开票软件的,纳税人应使用统一开票软件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没有统一软件的,纳税人可自行开发票软件,报主税务机关批准后使用。纳税人在提出使用申请时,应将开票软件的程序及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计算机发票。
二、通用手工发票
为了减少发票违法行为的出现,应严格控制手工发票,结合实际情况,严格控制手工发票的开具限额和使用范围。手工发票的限客应严格控制在百元版和千元版。根据经济发展的形势,逐步缩小手工发票使用量或取消手工发票。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逐步不设置手工发票。
三、通用定额发票
定额发票的使用对象限定在开票量及开票金额较小,又不适合使用机具开票的纳税人。定额发票的金额及供票数量根据当地实际税务征收管理情况、纳税人经营额、纳税额确定。
除以上发票票种外,全国统一式样的发票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通用发票无法涵盖的公园门票,可继续保留。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相关行业的管理,使发票管理和行业管理有机结合,建立起既有利于税务管理,又适应行业特点的管理模式,完善建立统一规范的发票管理体系,税务机关已逐步将民航、保险、银行票据等行业发票纳入税务管理,办法规定各行业可以根据特殊行业的经营模式和业务需求,制定该行业的发票管理办法,目前已经统一了“民航电子客票行程单”。
发票联次是发票的一个重要特征。它的含义是:(1)一份发票必须由若干张业务上互相对应的联次所组成;(2)一份发票管有多少联次,它所记载的经济业务内容必须完全一致;(3)一份发票的联数的多少及各联次的用途需根据税收征收管理和经营管理的需要确定。根据 相关规定,发票的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开票方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收执方作为付款或收款原始凭证;第三联为记账联,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加抵扣联,购货方留作税款抵扣凭证。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所谓发票内容,是指为了经济来往和发票管理的需要,发票票面所必须具备的足以说明经济交往活动内容和税收管理需要的基本要素。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包括:购货人地址、购货人税务登记号、增值税税率、税额、供货方名称、地址及其税务登记号。有代扣、代收、委托代征税款的,其发票内容还应当包括代扣、代收委托代征税中的税率和代扣、代收委托征税额。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经济活动以及发票管理需要,确定发票的具体内容。
发票的适用范围是关于发票使用界限的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的有关规定,发票简并为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和通用定额发票三大类,并保留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等票种,同时还根据有关行业需求制定了行业发票的相关管理。这些发票有在某一行业使用的,有某一单位使用的,也有某一税种使用的发票,如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同的发票的适用范围满足了税收征收管理和纳税人经营管理的需要。
为满足用票量较大企业的需求,规定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的纳税人,发票使用量较在或统一发票样式不能满足经营活动需要的,可以向省以上税务机关申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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