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释义》(十一)
颁布时间:2011/10/1 12:12:55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释义》(十一)
第十一章 印制发票的企业按照税务机关的统一规定,建立发票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
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度。
【释义】本条是对印制发票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发票印制管理制度的规定。
本条规定对原《办法》未作修改直接沿用过来。因为对发票印制企业的发票印制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未有改变,所以直接沿用原《办法》。
本条所说发票印制管理制度,是指印制发票企业内部要求全体成员共同遵守的,按规定程序办事的发票印制规程。印制发票的企业按照税务机关统一规定建立健全发票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是印制发票企业保质量完成发票印制任务的关键,是加强发票印制管理的必要措施。税务机关应当监督指导印发票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明确发票印制企业各个环节之间的职责,避免、防止在发票印制环节出现问题。印制发票企业一般应建立以下制度:
一、生产责任制
该制度是为了完成发票印制任务,明确发票印制各工序的工人在职责范围内应承担责任的制度。发票印制工序一般有:制版、投料、印刷、监章、装订、入库等。尽管各工序的工艺要求不同,但从发票印制管理的角度来说,各工序工人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应当承担的责任都是相同的,即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发票印制质量;保护发票防伪专用品的安全,保证发票半成品、发票成品的安全,不得流失;按规定在税务机关监督下集中销毁发票印制过程中出现的边角废料和废、次品等;严格办理上下工序和上下班的交手续等。这些责任通常以印制跟单的形式进行落实。印制跟单随各道印制工序流转,环环相扣,责任分明。
二、保密制度
发票是国家管理经济和税收的重要工具,开具前是一种无价证券,开具后可用作商品交换、货款结算的合法证明,因此切实保障发票在印制环节的安全是十分必要的。保密制度的含义有两点:一是保守发票的防伪技术的秘密,不得泄露;二是保护发票防伪专用品、发票半成品、边角余料、废次品的安全,不得流失。保密制度应当贯穿于发票防伪专用品生产和发票印制环节的各工序的始终,不得有任何一个环节的遗漏;保密工作应当是经常性的,不允许有任何侥幸心理和工作疏忽,任何一点疏忽带来的后果都将是难以估量的。
三、质量监督检验制度
质量检验是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通过对加工完毕的全部产品进行检测是否符合预定的质量标准,从中剔除废、次品,以保障出厂产品完全合格。发票成品质量检验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是否使用规定的防伪专用品;发票内容是否完整;版面印刷、规格大小、印色是否符合要求;监制章套印位置是否符合规范;上下联配页是否正确;字轨号码是否按顺序排列;成品发票有无漏页、漏号、漏章、错格、错章等问题;装订、打包是否符合安全运输、安全启用的要求等。所有这些检验都是为了达到两年目的:一是保证发票成品具有合法的形式特征;二是保证发票成品具有有效的防伪功能。
四、保管制度
严格的保管制度是保证发票安全的重要措施。印制发票企业的保管对象主要有三种:发票防伪专用品;发票成品、半成品;发票监制章。上述保管对象都应当有专库存放或专柜保管,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发票防伪专用品和发票成品、半成品要有严格的验收入库、领用、出库、交货制度,并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雷、防鼠咬等工作,保证发票安全。
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是印制发票的特殊用品也是税务机关管理发票的重要手段,对它们的使用和管理必须实行专人负责制度,专人负责制度包括以下内容:对发票监制章的保管、领用、报废、缴销等明确专人全权负责,未经税务机关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印制发票时,确定专门机台、专门车间班组负责套印;对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生产、运输、购进、保管、领用、余料及废次品的集中销毁等各个环节,分别明确专人负责,前后环节均有严格的点数交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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